同人文章傾向性討論帖:原作不必然是完全「正」的

因為還滿多人問我同人文章的優缺點,就提一下。(不然我必須重複提個八千次)(用力奔)

 

同人市場,是自然的結果。這個市場裡,也沒有所謂的「正確」或者理論化的東西。而我研究原作,(死神、遙遠時空、火影忍者),得到這個結論是:作者只有圓融他的人物百分之八十,他的人物是非常有穿孔的。

 

以故,原作基本上是正的沒錯,你要寫,不能違逆這個人物的基調,而人物都是有上限的,你要知道這個人物的上限在哪裡,作為一個創作的人,你勢必對人性的研究不可以少,否則你會處理不來人物。

 

 

為什麼我要說,連作者自己都沒有好好圓融到他自己的人物?

 

這點不只動漫畫是這樣。連創作純文藝作品的作家也是這樣。不要以為拿諾貝爾獎的作家就不會有這個問題,日本小說家川端康成在處理人物也是不圓融的,好比他並不了解一個真正的女同性戀的思維,在《美麗與哀愁》的操作上,就讓人物穿孔了。(想知道這個意識形態問題麻煩私下跟我討論)

 

 

我拿火影忍者的小櫻來說。

 

其實火影跟死神一樣,到後面就爛了。小櫻從第二部開始,在中期就開非常強大的威能,一個人就可以毆掉曉的成員,好像沒有男主角們都可以自己活。(完全違逆了男主必須去英雄救美的政治正確操作) 大家也知道,這善良的女生對鳴人一直體貼,但是到了對佩恩之戰,在鳴人危急的時候,連雛田都衝過去幫鳴人,作者卻一直沒有處理到小櫻,這樣描寫人物和關係,岸本老師是很失敗的。因為他前期一直處理小櫻對鳴人有多注意+維護,他寫出來的鳴櫻很精采,很讓讀者認同,但這裡,岸本卻讓小櫻完全對鳴人不聞不問,這是很糟糕的。因為以岸本自己圓融出來的小櫻,就算是死了也不會幹這種事(沉浸在自己的情緒裡/戰鬥/職務,對鳴人毫不關切)

 

作者自己心中有個人物,他在用篇幅鋪陳的過程中,自己都不一定可以精準的傳達這個人物,這不只是動漫畫的問題,你看市面上任何一個小說創作者,他們自己都一定會撇出這個問題給你看。有的小說創作者自己寫自己的自創,可是他完全沒有寫出人物魅力,就是他的人物很扁平,但是由於種種緣故,還是可以紅。(這是市場最神妙的地方)

 

說回來到漫畫。如果是以連載形式出現,如果被逼稿,作者更是沒辦法好好處理。跳跳的作品貌似都是逼著岸本、久保這些作者要繼續連載不可以喊停,這兩位老師目前看下來的感覺,他們處理大局的能力不如尾田老師威能,所以前面兩位,一律讓人物崩很大。岸本讓小櫻崩很大,久保則是讓一護、露琪亞都崩(抹臉)

 

 

可以想見有多糟糕。

 

所以要寫同人文章,麻煩妳一定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自我修正」。你要去修正原作人物崩掉的那個面向。甚至你必須再詮釋這個人物,就是去掉他被作者下手毀掉的部份,解釋成一個完整的「整體」。

 

 

 

我和友人月橘、流,去年共同討論到的一個問題,就是現在同人界的寫手,非常多的人都不尊重原作給出來的人物本質,他們怎麼寫人物呢?就是把自己的性格帶入人物,也許寫的很活,但是有「同學您哪位」的感覺。

 

同人難寫,在於原作大家都看過,對於該人物的理解,大家心中有一個共值,你必須掌握這個共值,在這個共值上面發展「你以為的他/她」,(因為原作一定不可能把每個人物周全的寫好,作者處在週週要趕稿的狀態,久了也會瘋的)。然後現在市場上給我們看到的,就是,同人創作者寫文章,連這個共值都不見了,那這些同人作者寫誰呢?他們寫自己。人物=自己。原作人物完全不見了,文章只剩他們自己本身的人格。

 

 

我在這裡不想批評這些作者。因為一個創作者有養成期,要成熟成家,必定是不斷經歷失敗,檢討再重整,才有圓熟的高度的。誰不犯錯?就算讀者認為我是個有高度的作者,我也還是個經常犯錯的常人。我是因為不停犯錯、修正的過程才豐滿的,從來沒有犯錯的人生,對我來說是空洞得令人無法想像的。

 

 

所以要指責那些把人物寫歪的同人作者什麼?不需要指責。

 

因為我也會犯錯。

 

 

*

 

 

寫同人文,有個最大的麻煩,也是被原作至上派罵到不行的,就是同人寫手玷污了大家喜歡的那個人物。

 

 

同人的出發點其實很簡單,我也認為這不應該被抹殺,就是出於「喜歡人物所以創作」。我上面舉過林燿德的說法,就是一個人物不管是被曲解還是被理解得更深,這都是角色自身的命運,「角色會因為被人們想要去理解而繼續存在」,我覺得應該是這樣的。

 

 

所以寫同人文有一個很大,我身為讀者認為必須要注意的地方,就是作者你自己發現你自己作品的缺失,你必須想辦法為這個缺失負責。這個觀念不只是用在這裡,你做任何事情都一樣吧?你工作出了錯,直接得罪客人,你是連道歉也不用,直接叫你老闆出來替你的失誤負責嗎?不對吧?

 

如果今天你是寫你自己的自創人物,那麼你寫糟了只有你自己知道,相對的,你要改不改完全是你自己的事。這我不評論。因為沒啥好評論的。

 

可是如果今天你寫的是原作的人物,是別的作者的人物,你基於愛護喜歡所以寫,你寫糟了,可以在那邊講「對不起由於我課業繁忙,同人文章只是寫來玩玩的」,這樣就解釋過去嗎?

我十八歲看同人文章起,到十九歲自己創作,見過不少人講這種話,然後被圍攻的情況。那時候好像讀者比較有素養,跳出來論戰的,文筆之好,完全可以幹掉那個寫糟糕文還講糟糕話的作者。

 

我們誰都有自己的課業,有工作,除了賴以維生的工作必須被進行,我們都是在閒暇之餘從事創作的。(有個例外,除非你是專業創作者)

 

我也認為從是同人創作是奠基在這個認知之下的,不然,誰都不可以扔出文章然後說「我沒有時間」,然後要讀者對你扔出來的垃圾給予苟同。你自己把自己垃圾化了,那是你自己的事,但是你染指了大家喜愛的人物,粉絲有怒吼的權利……

你自己好自為之。

 

 

這是同人創作和一般創作不一樣的地方。

 

任何創作在我看來,它扔出來,不管你有沒有認知,它是必須對讀者負責的。同人創作這點的要求我認為是更嚴苛,因為你寫的人物,同時也是讀者心愛的人物,你的筆無一不是在宰割讀者的心。就這點負責的範圍,我認為絕對是比你自己的自創還要門檻高的。你自創的人物搞爛了,只有你知道,只有你會心疼。但是同人的人物不是這樣。

 

假使今天是你生的小孩,出去給不講理的老師打了,給人家羞辱了,你會生氣吧?道理很簡單的。

 

 

請你務必高抬貴手。


因為人物都是粉絲捧在心上疼的。 

 

 

 

*

 

 

作為一個喜愛在同人文章上找樂趣的讀者,我有點話,想給正在努力的同人創作者。

 

 

電影《贖罪》的主角因為寫了一封信,拆散了姊姊和姊姊的情人,主角在日後向他人稱述這個故事,讓故事的結局圓滿:被拆散的相愛的戀人終於破鏡重圓。

但這是虛構的。

主角說,她寫了一個與現實相反的結局,讀者看到這樣的結局,想從其中得到什麼樣的希望和滿足感呢?「而我寫了這樣的結局,並非逃避或者軟弱,只是一種人性的關懷。」

 

這個主角表述的不夠好,其實就只是在她的心意,只是想要成全一份慈悲,對觀看的人的慈悲。這是互相的。

 

人是需要活著的時候得到慰藉的生物。

 

如果說歷史是「正」的(請讓我們假定沒有人作弊塗改),各種小說漫畫的原作就是「正」的,創造出正的世界的作者就是絕對的神,而這個正的世界無從詆毀、無從塗改,那我只看到一個事實,就是非創作者的第三者在這個世界裡無處可逃。因為不會創作,不是拿著筆記歷史的那個人,所以我們不能拿著自己的意見和情感去質疑歷史、質疑原創,要嘛你不要看,要嘛你看了就必須接收歷史/原作的絕對性。

 

但事情是這樣嗎?

 

 

好的作品會讓讀者想要碰觸,想要參與,這是好的作品的力量。讀者對作品心心念念,無論是想要把它改成戲劇或電影(假如原作是小說),或是原作原本就是文本的,讀者進而寫延伸,都是對這個作品的肯定,而不是破壞或牴觸。(奇怪,就算牴觸又怎樣?)

 

以前我提過,我很喜歡林燿德對待讀者詮釋作者作品的態度。這位藝文創作者說,作品在作者手上不叫完成,作品是被看見所以完成的。讀者會用自己的情感去判斷作品,解構作品,讀者接收到的版本,是經過讀者自己消化理解的版本,以故這作品是被淺看,還是被讀者詮釋得更為精彩深度,都是作品的自由度。作者本身應該認同這種自由度。作品不會因任何一個讀者的斷言,變成如該讀者評定的那樣,這之中的過程只是一個「相對」的世界碰上一個「相對」的世界:沒有哪邊是「正」的。

 

導演蔡明亮在《臉》的台中首映會說,他是負責創造作品讓人去「接近」的。他不負責讓誰看懂。他就只是創造一個作品讓人去接近、去猜測。

 

蔡是非常明白這個自由度的。

 

 

我喜愛的女作家在看完李安的色戒以後,她提出一個會考倒所有創作者的問題,她說如果妳是導演,妳會怎樣去拍色戒?你的版本的王佳芝,她會是個怎麼樣的王佳芝?

 

女作家說她的版本的王,會是個性冷感。

李安版本的王即如李安,是個純樸熱情,天真可親的人。

張愛玲的王,是個狡獪世故的女子。

 

 

 

我得再重申的一點是,我們於接收到的現實無不使用著自己獨特的智識和情感去認知、判定。以故「事實」對我們而言,是被接收才存在的。沒有客觀的事實可言。我也提過,(之前的帖子講到快爛了) 客觀不是集體平均值,不是殺人事件的「真相只有一個」,所有事物都被主觀定義所以存在,奠基在這個基礎上,沒有所謂公正客觀的觀點。今日「觀」之,是以人類的智識上限、人類的眼睛去觀。(不然你告訴我是什麼在觀?) 蘋果在我們眼中是紅色的,我們不會去理會它在青蛙眼底是綠色的。這不是在說青蛙不重要,親愛的,我只是在說,我們審定事物,經常是以「我所見為真實」,我是活在我的小宇宙裡的。

 

 

雖然同人市場目前世風日下,但是我也看到一些非常有質的作者投入市場,才剛起步,就要被「原作是正的(絕對不能牴觸原作)」這個觀念打得滿頭包。這些作者看我看來是很尊重原作的,但是讀者會拿元作那個不圓融的人物(因為它是正的)去打這些作者,以故,我想說這些話。

 

 

做為對有質作者的一份愛護與期待,我想跟妳們說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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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留言

  1. 前陣子我朋友聊到劇本。朋友她前陣子得了個動漫奧斯卡獎,我是不知道在對岸這算不
    算大獎…總之,劇本上她比我有心得。

    她說,其實那些受歡迎的漫畫,故事的走向,人物的變化都不是作者一個人決定的,就
    算作者只掛名一人,編輯部裡還是有一整群的人在後面當黑手,主宰了故事跟人物的變
    化。為了各種市場的考量,他們會刻意給人物留下一部份空白,這裡曖昧、那裡模糊,
    好讓各種層面的讀者們都能有想像與發揮空間,創造出各種不同面相的熱潮。

    剛發現我把這個blog放在「知識類」耶。

  2. 噗,知識類!!(驚疑貌)
    我是什麼時候讀過書XDDDDDDDDD(米有誤)

    還是要說,真的真的謝謝你。

  3. 不是「因為你也會犯錯」所以這就不算錯(親愛的這是什麼邏輯?XD)。

    也不能說「原作歪,我們把它弄正」這樣吧?我覺得。
    有時候原作夠歪了,同人讓他更歪,像百年,一整個扭曲。
    有時候原作輕描淡寫當這人不存在,同人把他「愛的具象化」,像春末。

    可以的話,希望寫出來的東西都是正的。
    但就像你講的,妳的西瓜我看成芭樂,這沒辦法。
    人類都是主觀的。

    反倒說,寫出來的東西正不正,不在我的眼下。
    「寫出一個東西」比較重要……個人感覺。

    同人要有愛。
    把知識跟詞藻堆砌起來,不叫同人。
    嗯(握拳),我這樣認為。

    嗯,同人,要有愛!(熱血沸騰的廢話一句)

  4. >在《美麗與哀愁》的操作上,就讓人物穿孔了。
    >(想知道這個意識形態問題麻煩私下跟我討論)

    快貼快貼(揮鞭)

  5. (嬌柔萬狀被鞭)(不要揭穿我!我裝嬌弱有什麼不對XD)
    可是老大(嚴肅報告狀)……那個話題很十八禁耶冏 且是挖掘滿扭曲的話題,我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貼,因為貼出來我就不是良民了啊大家就知道我不是正派的了啊(照鏡子) 這樣可愛的少女會被我嚇跑的,可是人家還要把妹呢(四處張望)
    XDDDDDDD

    好我貼!!OYZ
    我過年前後貼行了吧QQ

  6. 你跑進來做啥?(偷戳)
    我這篇是寫給讀者資歷+同人作者資歷都不深的人看的耶冏
    (因為有人跑來問了)

    「寫出一個東西」比較重要……個人感覺
    ↑你談到核心的價值了。
    可是也只有本人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完滿這件事,
    這判斷,也還是完全是主觀的。
    就好像很多很多現在的網路寫手,
    會把個人帶入角色(完全帶入),
    不問角色是否如此、有無這面向,
    讀者鞭得要死,
    但是這篇文章搞不好對作者來說(不管他年紀多小)都是「重要且嘗試突破的實踐」。
    那我們要開鞭嗎?
    因為就我們來看,
    只看到「這作者很該死的毀了我心愛的人物」。

    還是無解。

    不是「因為你也會犯錯」所以這就不算錯(親愛的這是什麼邏輯?XD)。
    ↑我是很感情用事的人XDD
    雖然知道要用邏輯判定到最後,
    可是不自覺的就會自歪(喂)
    常常我對很多文章怒到不行,
    會覺得「你幾歲了還在寫這種文章」,
    主觀的去否定人家,
    可是我那個年紀難道有比較英明神武嗎?並沒有。
    就算英明神武了因此就擁有批評別人的資格嗎?
    好像也不是。

    以前不會處理這種事,也很要求政治正確(喂)
    可是後來我想得比較清楚了,
    如果要求自由的限度就是去路千里,
    那麼該人(讀者)從元作那裡看到什麼樣的人物,
    擁有什麼樣的想法,都是不應該被抹殺的,
    他有權利發表,這是沒有錯的。
    (然後我們也有權利去鞭,這也是自由的A_A)

    作者犯錯了,我一律假定是沒有人告訴他。
    沒有人告訴她,那我就去說。
    可是像你說的,
    「我」(=說的人)並不必然是正確的,
    必須對這個事實保持謙卑。
    於是,講到最後,這件事可能沒有改善,
    也可能改善了,
    還是回歸到一個我無法掌握,
    或許我無法改變的整體。

    所以最後,對事,(不管

  7. 對什麼),
    回歸到我個人做人的判斷:我也是個會犯錯的常人。

    所以就原諒她吧Oyz(自己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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