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又怎樣
之前有本書叫《秘密》,裡頭所講的吸引力法則,是真的。
於是這個世界好像所有人瞬間全裸。當我們知道一個人不會去買自己心中真正想要的東西,而選擇次要的比較不好的東西,我們可以立刻斷定:這個人不把自己當成重要的,所以才去選次要的不好的東西。世界對待他的方式,就是他對待自己的方式。
可是我所感到疑惑的,是:好,現在我們知道了。但,那又怎樣?
的確這個發現讓我們改善生活改很大,受用無比,(前提是你必須能夠相信),可是之後帶來的問題呀,好比他人的能與不能,他人的痛苦和心結,有必要「因為被揭穿真相」所以如此被譴責嗎?看到別人慘痛就說她因為不能戰勝心中恐懼所以無法得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事物,有必要這樣評論他人嗎?
村上的1Q84,其中描寫到一個女孩子ayumi,厭惡固定人際關係,在那種關係裡會感到窒息與不安,所以定期會和不認識的陌生人性交,她必須經由那樣的方式處理她的需求和問題。且她要的是危險的。「可能潛意識裡期待受傷害吧」,於是女主角在知道這個女孩子在飯店被人勒死後,不哭的女主角青豆哭了,這時候清楚感受到這女孩子其實很喜歡她,也只對她老實的說自己的成長過程和問題,她是很需要青豆的。
如果要用吸引力法則破解ayumi,我們可以知道,她是由於被親戚施暴,所以對所謂人際關係擁有了不安與恐懼,在那樣的環境下,她只能依照自己被暴力侵害的事實,去認知世界,她最後被殺,那正映現了她內心深處的恐懼,因為吸引力法則不是制裁,它不過只是映現,忠實的把你的內心世界完整的帶到你的外在世界來。如果讓我們再深入一點,去吸引力法則去解釋她為何童年被施暴,就會產生斷裂,一個孩子不可能不乞求雙親的溫暖,但是世界為什麼給了她這個?難道我們要說──這正是這個孩子想要的──這樣去解釋它嗎?
蔣勳說痛楚才能健全人。這是真的。可是我真的要問,誠心誠意的想要問,一定要這樣子才能夠完滿生命本身嗎?我們在學校認知的唯一一件事就是:重要的事學校沒有教。做人處事的道理學校沒有辦法教,「如何和這個人相處才不會傷害到這個人」,這麼昂貴的寶貴的事,學校教不起,也沒有任何智者長輩可以教你,你一定要傷害過這個人以後才能知道他,最美最完整的整體,竟然是是架構在殘缺上頭的。一定要傷害殘缺把我們一吋吋墊高,才能去觸及那個光輝的源頭,才能溶進那個光芒本身裡:一切以重要的人事物作為交換。
我們最重要的體悟,一直都是用自身的經驗作為代價,用被破壞的某個事件或者重要的某段關係,那樣去換過來的。沒有殘缺就沒有完滿,同時也不可能有善在其中產生。最珍貴最美的善只發生在最殘缺最叫人遺憾的時刻,我看這一段時深深的感動和震撼,人生多美,有多曲折就有多豐厚,可是美就美在人的脆弱,美就美在這個再不可得,這怎能叫我不感嘆,怎能叫我不激動。
無論吸引力法則多麼的萬能,這世界恰巧正是由一群不正常且扭曲的人所構成:他們信權力信社會架構信金錢,不信吸引力法則。核心社會的構成,那種價值觀恰巧是最為扭曲的,人的完滿只有功成名就,其餘無一可值。
這種人不相信吸引力法則或是愛的價值其實沒有多大傷害,可要他們是權力者,被宰制的一方就真的很慘痛。我們都當過小孩子,我們知道那種慘痛的經驗,無知剛好是最可怕的惡行,可是父母不知道。父母不知道學校老師不知道,到小孩子知道前者都不是正的他們都有某部分扭曲的時候,小孩子已經大了:傷害已經形成了。
所以,到底要譴責什麼?
看到自信不足的人,看到身陷親子關係不能解脫的人,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既得者就是會站在一邊無關痛癢的說「那是他們咎由自取」,的確他們的想法反映在這個世界上,這個世界忠實的把他們內心深處的原型帶給他們,可是對於承受苦難的人本身,沒有創痛且自以為健全的人本身,到底有什麼好譴責對方的呢?
女主角青豆懷念ayumi,說那個女孩子當初想要抱緊人的時候,就該給她抱的,女主角這樣說的時候,我也熱淚盈眶。人生的壯闊豐美,真的一直一直是建立在曲折上的。有多曲折,在光的照耀下,就有多少層次的陰影,有多少維度,那是沒有痛感的人生所達不到的。你要不痛的人生就沒有健全可言,可是要健全了卻得承受各式各樣的疼痛,無法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