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的利他行為就是利己」──談詐欺遊戲女主角所持論點
詐欺遊戲第二季裡面有個論點很值得探討。美麗迷人的魔王角(菊地凜子)出來的時候,她說,幫助別人的行為只是自我滿足的行為,此人透過救助人的行為進而被他人記住、被人感謝,藉此提高了該人的自我。所以從頭到尾,這只是利己的行為,這是偽善。
獲取名聲讓人有滿足感,求知、幫助他人一樣也有滿足感,要說幫助別人是利己行為,這是對的。可不見得這就是偽善。假使此人覺得幫助別人就只是自我滿足,他並不覺得自己比別人更優等,這就不是偽善。
這片子裡,女主角被所有人攻擊的觀點在於,女主角認為,詐欺遊戲裡面有一個必勝法,當所有人都徹底的救助別人,等同救助他自己,所有人都可以因為這個行為得救。
女主角的想法沒有錯。(其實我沒有很認真的區別女主角的想法,不過大概是這樣。) 我個人認為,只有做到完全的利己行為才有利他的可能。可是,社會將利己行為的困難度低估了。
利己行為是需要具備品質的,至少是「看見真相」的品質。
要談利己之前,我們先得考慮這件事的前提:我們是否理解自己?
假使一個人並不理解自己,就沒有真正利己行為的產生,因為他完全不懂該如何對待自己,也不懂得判別什麼對自己來說才是有利的。
之前我在網路上看過一位寫手談她的煩惱。她說她跟密友甲小姐吵架,情緒惡劣,完全不想要見任何朋友,看了人就討厭,可她也無法自處:這是最糟糕的。明明是她自己的情緒問題,可她確無法獨立解決,多奇怪啊,最了解自己的人應該就是她本人,沒有誰比她更了解這時候的自己應該要被如何對待,可這位寫手竟完全無法自處。於是在她跟甲小姐吵完,當晚就約其他友人乙丙丁出外唱歌,唱完了就回家打網誌,講這件讓她挫折不已的事情。她挫折在於,她的不愉快最後竟然要扔給別人解決。難道她自己無法解決嗎?為什麼要把自己扔給別人尋求安慰?這位寫手相當懊惱。
我覺得這人至少有「看見問題」的品質。
(姑且不論她有無解決問題的品質。那是另外一個議題。)
洞悉真相是需要品質的。因為你接下來必須判斷,怎樣的行動才是對自己有利的。以這位寫手的煩惱來說,她找朋友去唱歌一下子就可以紓解鬱悶的心情,我覺得這無不妥,你的情緒和你的問題是分開的,不用打包處理。你找別人解決你的情緒問題,或是你自己一個人就可以自行解決,我覺得都OK。我想她懊惱在於,她很想要全部由自己經手,無論是擺平自己的情緒還是解決問題,有了這樣的意識以後,她找朋友來幫她消化一個課題,這對她而言就是不OK的:她錯失了自行解決的機會。沒有把最根本的問題解決,她便會再撞進這個困境裡第二次,就好像同堂課你要交兩次學費,這代表學習成本的提高。我想這位寫手懊惱的應該在這裡吧。
她理所當然可以換掉這朋友,可是物以類聚。就好像一個抱持著救世主意識的人,他的身邊必定會吸引到爛人,最好從頭爛到尾,否則該人就沒有救世的著力點,這是同樣的道理。這世界有趣在於,往往我們在朋友身上最無法接受的特質,也是我們本人自身所擁有的。一個人不能認識他沒有的東西,或是超出他所能理解的東西,我個人認為事情是這樣的。
就這情境而言,某寫手認為她應該採取的利己行為,是找出問題癥結點。她必須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才有辦法避免下次再用一樣的方式磨損自己,或者殺傷自己。好比我們就是知道對方自尊心高,她就是認為自己最特別,而我們用某種方式說話,(好比把她當作普通人看待),這種人就一定會炸開來刺殺人。避免下次遭受不必要的災害,以後生活中有碰到這類人就要明智的避開。或是從對方的行為看出自己也有這一面,正是因為自己的自尊心也很高,所以被攻擊的時候,也會對他方施以惡意。等等。而一個事件的產生是可以從中得到很多結論的。因為面向不只有一個。
這是為什麼我說真正利己行為之困難。老實說困難點不在於「看見自己」,普通人的困難並不在於這裏,這是進階題。普通人的利己行為之不可能,在於他們「並不想要理解自己」。
2006年,「國家地理頻道」出過一段專輯,叫《世界盡頭的光明–心靈科學》,是由華德‧戴維斯主持,他特地跑到尼泊爾去採訪達賴喇嘛的老師,而馬修‧李卡德也出現在節目裡,他是達賴喇嘛的法語翻譯。
馬修‧李卡德的作為我暫且不提,那確定要另外開篇。不過我想說的是,馬修‧李卡德跟主持人分享,說他回到法國去,曾和一位的年輕大學教授談話,講著講著馬修便好奇的問,你怎麼不想要理解自己,探索自己的內在?因為馬修感到這個教授的內在相當混亂。年輕教授聞聲遂理所當然大叫:開什麼玩笑!我又不知道會看見什麼!多恐怖啊!
我當初看到這段話大笑。不過這話聽來其實可悲,但我發現,很多人對於「探索真相」是沒有興趣的。哪怕這個真相正是他們自己本身。
連自己都不願意了解,是不可能有所謂真正的利己行為的。這正是我發現的困難點。那麼要進行到第二個論點,我認為,當一個人做到完全的利己,也就是他懂得用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對待自己,沒有用任何壓抑或磨損的方式損害自己本身,這種人身上才有真正的利他行為可言。
最錯誤的利他行為是認為自己拯救他人,認為自己高於被拯救者。這扭曲的地方等同想要改變他人/改變世界,我在之前的帖子「不求改變人:我看鋼煉的阿爾」提過。
其次,是大多數人的表面利他行為。如果清楚協助他人解決問題只是圓滿的自我的滿足感,那麼這就沒有偽善或者扭曲的問題。因為這樣的人清楚,自己也是不平衡的,也需要被協助,而目前對他人伸出援手,並不是基於膨脹的優越感或者強迫性的道德觀。
而我認為,能做到真正完全的利己才有利他可言。
一直以來,社會將奉獻這件事完全扭曲,或者說將利他行為完全扭曲。告訴大眾,犧牲奉獻是美德,捨己的利他行為才是美德。可是,真正懂得奉獻是怎麼一回事的,好比達賴,他說的不是捨己為人,他說愛自己其實是很重要的。「有些人在談到慈悲時,似乎認為它代表著全然罔顧自己的利益-即犧牲個人的利益,但是這並非慈悲。」
任何捨己或者壓抑自己的行為,我個人認為那是不負責任的,那完全罔顧自己的完整性和獨立性。
而利己行為我覺得不過是「做自己應該要做的事」,你知道什麼對你來說才是完整的,你知道那就是你願望的。這裡的「應該」,代表的也不是別人賦予我們的責任,而是「你用了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對待自己」,儘管這過程可能會有痛苦、而你並不想要這痛苦,可是那是應該被做的,因為它會使你比較完全。而你的完全是你的個人願望。
一個人盡到完全的自足,狀態快樂和諧,並且充滿仁慈和愛,他所有能做的就是分享這份完整,跟他分享完整的人事實上不是被救助,而是救助,因為此人需要這麼多對象分享,他再不與人分享,他也不能平衡自己。完整的利己行為其實是利他,完全的利他行為事實也是完整的利己行為。當利己行為完全的時候,我認為通道是打開的,它可以暢行兩端。
當年衝進火場的林靖娟老師,以及在印度工作一輩子的蕾德沙修女,他們實踐的那分分秒秒,心中決不認為這是捨己為人,他們只是認為自己應該去做自己該做的事。這是全然的利己行為,可行為的人完全了,旁觀者就看到了利他;且是令人震撼的利他。
這是我個人理解的,詐欺遊戲女主角所持的觀點:全然的利他行為就是利己。
我覺得是沒有錯的。